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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破除家族財務咒詛    

我承認並破除和棄絕我家族及祖先曾經在財務上所犯的罪以及同意魔鬼的謊言的錯誤信念及行為。


9-破除家族財務咒詛
阿爸天父,在主耶穌基督的聖名,以及聖靈的大能中,我來到你面前為我家族中,曾經因罪造成的財務上的咒詛,認罪悔改。我承認並破除和棄絕我家族及祖先曾經在財務上所犯的罪以及同意魔鬼的謊言的錯誤信念及行為。

奉耶穌基督的聖名,我悔改並棄絕,我及我的家族曾經做過的:
  1. 以不合神心意的方式,所行與金錢有關的罪及行為(資金上的交流,如洗錢...)、欺哄及瞞騙人所做的虛假承諾、以詭詐搶奪他人財產或生意、用暴行向人討債、與仇敵立不義的盟約以換取錢財犯淫亂,行淫的人(箴5:10)、出售基督教文物以換取錢財的罪。
  2. 將錢用於不當的用途,如嫖妓、賭博的罪。
  3. 未行十一奉獻,求主破除因此破口導致仇敵讓屬靈的蝗蟲吃盡我家錢財的工作、富有時沒有歡心樂意侍奉耶和華(申28:47)的罪。
  4. 敬拜假神。
  5. 貪愛錢財,以瑪門為神的態度(提前6:10):唯利是圖、信靠錢財及自己的努力超過信靠神、物質主義,金錢至上的罪。
  6. 將錢財奉獻給假神,及用於假神宗教等非神設立的機構的罪。
  7. 販賣假神宗教用品,或行邪術賺取錢財。
  8. 賣靈魂給假神或仇敵以賺取錢財的罪。
  9. 不憐憫鄰舍:貪婪、吝嗇、不關心貧窮、欺壓弱小貧窮、貪小便宜、小氣、偷工減料、虧欠人的工價(雅各5:4)、不免人的債(馬太6:12)的罪。
  10. 賺取不義的錢財:利用職份向貧窮的收取不義的稅金、放高利貸等不義行為、偷竊,搶奪、販毒、販賣人口、受賄賂行惡(如傷害無辜、殺人或做假見證等)的罪。
  11. 與貧窮潦倒所立的盟約及誓言:以乞討為生、做和尚、尼姑或道士時所發的與貧窮有關的誓言及咒詛的罪。
  12. 所遭受的各樣財務方面的咒詛:巫術的咒詛、流無辜人血的罪導致流蕩及飄流的咒詛、破產,毀滅的咒詛、收受被咒詛錢財、早死,未到期而死,慘死的咒詛、不能享受勞碌所得的咒詛、不尊榮父母所帶來的咒詛(出20:12,弗6:2)、貪戀他人的財產帶來的咒詛(出20:17)的罪。

奉耶穌基督的聖名,宣告它們無效,再不能影響我和我的後裔。我奉耶穌基督的聖名取消所有咒詛之靈的工作,我已脫離咒詛進入祝福。

奉耶穌基督的聖名,我綑綁並吩咐所有跟這些咒詛有關的邪靈全部離開我出去,到主耶穌要你去的地方去,再不准回來,也不准攪擾傷害任何人。阿爸天父,求你差遣天使們來幫助我,成就我所禱告的一切工作,謝謝天父,奉耶穌基督的聖名,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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