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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與再婚(1)

每個教會好像都有離婚跟再婚的人,耶穌講了許多離婚再婚的事,然而教會對於這點卻很沉默,因為會影響到我們的會友。有不少的牧師告訴我,這在他們牧養上面是很大的精神壓力,也可能讓教會分裂,所以是一個很緊急要面對的問題。我們需要的就是在原則上先要清楚,在這個狀況還沒發生之前,每一個教會都要有清楚的教導,讓大家知道我們相信什麼、我們應該怎麼行,我相信這會成為台灣對於社會,教會的很美的見證。基督徒讓他們看見是不離婚、再婚的,這個會是怎麼樣一個見證,這是神向人的心意。因為神對於婚姻的心意在聖經裡是很清楚的,幾乎從第一頁開始,婚姻是一男一女、一生之久,只有死亡可以廢除這樣的婚約。
在這堂課要講一個很實際的問題,我們之前在看神學,我們相信怎麼樣一位神,同樣重要的是我們要過怎麼樣的生活,因為是神的聖徒,要預備進入新天新地。因為在我們中間有許多的牧師,就要談一個很困擾牧師的問題,就是離婚與再婚,就是在教會以外現在非常的流行,也進到教會裡,基督徒的家庭婚姻在破碎,對兒女很有摧毀力。
英國現在是歐洲最高比例的離婚再婚國家,我想台灣也不大落後,我們需要看聖經怎麼說離婚跟再婚。耶穌說:如果你愛我,就守我的誡命。祂跟祂的門徒最後的話是:你去使萬民做我的門徒,為他們施洗,凡是我所吩咐你的,都教導他們去行。牧師工作之一就是教導百姓耶穌所吩咐的,這個不是一個大家很喜歡的題目,因為是非常關乎私人的。
在每個教會好像都有離婚跟再婚的人,在我的國家,很多全國知名的大佈道家也換妻子了,在基督徒之間好像跟在世人之間一樣的流行。教會對於墮胎跟同性戀好像都有很清楚的立場,雖然耶穌對於這兩點其實都沒有提過,但是祂卻講了許多離婚再婚的事,然而教會對於這點卻很沉默,因為會影響到我們的會友。有不少的牧師告訴我,這在他們牧養上面是很大的精神壓力,也可能讓教會分裂,所以是一個很緊急要面對的問題。
但是我想我們需要的就是在原則上先要清楚,在這個狀況還沒發生之前,每一個教會都要有清楚的教導,所以以致於讓大家知道我們相信什麼、我們應該怎麼行,我相信這會成為台灣對於社會,教會的很美的見證。基督徒讓他們看見是不離婚、再婚的,這個會是怎麼樣一個見證,這是神向人的心意。因為神對於婚姻的心意在聖經裡是很清楚的,幾乎從第一頁開始,婚姻是一男一女、一生之久,只有死亡可以廢除這樣的婚約。
但是我們向世人所展示的卻不一樣,所以我們要從新約來開始,就讓我們看見基督給我們的命令,我會從一個最清楚的話開始,會告訴你是第幾章第幾節,你可以自己讀。
《路加福音》第十六章18節,“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娶被休之妻的也是犯姦淫。”這是耶穌所說的話裡面最清楚、最簡單、最簡短的,我們從這裡開始。幾乎所有祂的教導都是針對法利賽人,那些自以為對神是夠好的法利賽人,自義的人。但是那些人接受離婚跟再婚,也要對他們公平的說,其實摩西的律法是允許這樣的事,可能我們等一下可以分開來再看。但是在這裡我們看見,基督祂自己的論點跟摩西是不一樣的,而是祂在神最初的心意中間來回顧,耶穌說摩西他能夠接受其實是一個妥協,耶穌不要這樣子的妥協。
我們在這個簡單的經節裡看見什麼?這個前後文看見祂是在跟法利賽人辯論。第一先講錢,祂說你不能夠事奉神又事奉錢,他們就笑祂,因為法利賽人好像又能敬虔又能有錢,至少他們自己這麼以為,當耶穌教導他們金錢,他們就恥笑祂。於是耶穌挑戰他們關於婚姻,基本上,在富有的社會、富有的人中間勝過窮人有離婚這種事,因為可能是很貴的,這就是為什麼有的人結婚之前有婚前協議,等離婚怎麼分財產,要支持前妻會很花錢的,所以比較是富人可以這麼做。
但是誰有錢呢?按照新約的標準,我們這邊大部分的人都是有錢的。我以前以為我的鄰居、他的名字叫保羅是有錢的人,跟他比起來我很窮,但是跟耶穌當時的人比,我是很有錢。即使在英國沒有工作的人,也有手機跟其他的東西,所以當你看見講到財主有錢,你就想你自己。
這些是有錢的人,然後他們離婚、再婚,所以耶穌就從講錢就講到律法跟先知,然後祂忽然就挑戰到他們他們所做的這一件事。我們就很仔細來看祂說什麼,不是給祂門徒的建議,也不是對猶太人,祂從一個“凡”就是指“任何人”開始,所以這不光是給門徒,是給所有的人,就是每一個人,他如果休妻另娶就是犯姦淫。這是一個令人迷惑的字,你知道十誡裡面說不可姦淫,所以當然知道結了婚的人再犯姦淫是不對的,事實上你如果要姦淫你必須先要結婚,這是一個已婚的人犯的罪,你有沒有體會到這是什麼意思?一個離婚的人,他誤會以為第一個婚姻已經被解除了,可能在世人的眼睛裡這麼看,但是在神的眼睛裡不是這樣看,仍然是結婚的,否則耶穌不會說犯姦淫。一個單身的人無法姦淫,姦淫是用在已經結婚的人身上。所以即使休妻離婚了,在神的眼睛裡他仍然是跟他第一個配偶結婚的,如果他們再結婚,他們犯姦淫。不但在神的眼裡,但是在前面的配偶眼裡,他仍然是跟她結婚的,這是很重要的一點。離婚可以讓人以為這兩個人分開,但是在神的眼睛裡並沒有分開,他們仍然是結婚的,所以跟其他的人有性關係就是犯姦淫。第二個婚姻不是一個婚姻,是一個姦淫的行動,這是一個很清楚的立場,是耶穌基本的態度。
我從這裡開始是因為每一個跟我要討論離婚的人,都想討論那個例外事件,我們待會要從《馬太福音》看耶穌所講的例外的條件,但是如果我們沒有先看見基本的原則,我們就沒有辦法看例外。而這是耶穌的規矩,祂講的就是“凡”,所有人,所以這是有普世性的應用,不論是信祂的或不信祂的,是跟隨基督的或者不跟隨的,因為神是所有婚姻的見證,不論是在教會或者在政府的機構都是。神造男造女,祂計劃婚姻,祂說:是一男一女,一生一世。我們從這裡開始,等一下要說耶穌是不是因此也講一些例外,但是在《路加福音》裡祂沒說到。如果你離婚或者跟一個離婚的人結婚,對那個以前的配偶就是不忠實。
《路加福音》當然是寫給外邦人,這是為什麼祂在這裡說“凡”,每一個人。我們現在來看《馬可福音》,在這裡我們再一次看見耶穌的原則,但是講得更詳細。再一次祂是在跟法利賽人討論,我們看《馬可福音》第十章,我們來讀,從第1到12節,如果找到我們也可以一起讀,來:
耶穌從那裡起身,來到猶太的境界並約旦河外。眾人又聚集到祂那裡,祂又照常教訓他們。有法利賽人來問祂說:“人休妻可以不可以?”意思要試探祂。耶穌回答說:“摩西吩咐你們的是什麼?”他們說:“摩西許人寫了休書便可以休妻。”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寫這條例給你們。但從起初創造的時候,神造人是造男造女。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到了屋裡,門徒就問祂這事。耶穌對他們說:“凡休妻另娶的,就是犯姦淫,辜負他的妻子;妻子若離棄丈夫另嫁,也是犯姦淫了。”
你看見祂結束的時候其實是同樣一句話,離婚以後再婚是犯姦淫,但是講之前、前面有很長一段前言,事實上會有這一個談話,是因為之前公眾有爭論,所以才有這個私下的談話。在公開的爭論中,耶穌再一次跟法利賽人辯論,但是好像這個結論沒有很清楚,所以,當祂一旦跟門徒到了屋子裡,門徒就問祂說:你講的真是這個意思嗎?耶穌就很清楚的把祂剛剛在《路加福音》裡所講的再說一次,再婚是犯姦淫,因為這個是一個已經結婚的人在做的事,他以前的配偶仍然還活著。
讓我在這裡解釋,在摩西的律法裡,離婚跟再婚都是可以的,但是猶太學者爭論的是在什麼條件下可以離婚。有一個很嚴格的猶太學者,他說,必須是因為奸淫,只有姦淫可以;另外一個猶太學者就把它放寬一點,他就講幾個情況丈夫可以跟妻子離婚,一個就是她飯燒得不好吃,或者跟其他的男人調情,或者在街上大聲喊。所以在他們中間有不同的意見,從很嚴格的只有在性方面不忠實開始,涵蓋到他們中間更自由開放的態度。有個第三個猶太的學者,就把它完全開放,就是你要想休妻你就休妻,通常是因為你愛上了另外一個人,所以有各種不同的意見。
然後法利賽人就來找耶穌,希望祂解釋律法,所以祂會是光是奸淫的這種嚴格派呢,還是更自由呢,或者完全開放呢?他們想要給祂設陷阱,他們在試探祂,可是那個原來的字比試探還要強烈,他們想要讓祂說一些事情,讓跟隨祂的人很不高興。不管祂說什麼,都會讓不同想法的人不高興,所以你是要嚴格呢,還是要自由呢?自由的讓嚴格的生氣,嚴格的讓自由派生氣,這就是為什麼他們問在律法上,人可不可以休妻?所以耶穌就從他們問的角度問他們說:摩西怎麼說的呢?他們講得是對的,就說摩西是允許的,他沒有命令人離婚,但是他允許,唯一的條件就是丈夫給妻子一紙休書,這個妻子就有自由可以再婚,所以妻子從丈夫可以得著自由再嫁,摩西有這樣子的規定,他沒有阻止。
當你看見《申命記》二十四章,你現在不用翻,在那裡其實離婚的理由是很模糊的,摩西在這裡唯一所命令的,就是當這個妻子再嫁的時候,她不可以回到原來丈夫的身邊,那樣是不對的。摩西所說的就是這樣而已。但是當你看見摩西允許的那些理由,其實是很模糊的,第一個他說的就是有不恰當的行為,那這是指什麼,我們不知道。但是他又說第二個婚姻丈夫可以休她,因為丈夫不喜歡她,所以其實這個是很寬的。
所以猶太人就在想到底是怎麼樣的條件可以離婚,所以就問耶穌說:那到底你認為是什麼條件呢?耶穌的回答是:摩西這樣是因為妥協,他只是在處理當時一個狀況,而把這個狀況來控制起來,而不是不許。他之所以妥協是因為人的心很硬,他是說,在某些狀況之下,他們就不可能原諒,因此不得不接受離婚跟再婚。以色列的子女還沒有被救贖,他們那個時候從法老被救出來,從奴隸被釋放,但是沒有被從罪中釋放,所以心仍然剛硬,摩西就只好允許。但是現在耶穌做了一件很不平常的事,祂根據摩西所寫的這個前五本書,祂先講這個再直接回到《創世記》,摩西在那裡妥協,但是神的心意很清楚,神說:一男一女,一生之久。
在《創世記》裡所用的字非常有意思,說:男人當離開他的父母,與妻子連合。這個連合原來的意思是用膠黏起來,離開他的父母,跟妻子黏在一起。你就被她黏住了,就是黏住了、逃不掉的意思,於是他就直接進到神的心意,他跟妻子連合,兩個變成一個。很有意思的話。人家說我跟我的太太是鮑森家,好像我們是一個。我們是一個,我們在身體的連合上來表達,成為一體。這一個一不是單一的意思,而是連合的意思,是在一個深度的連合。你說在聖經裡面,你看神都是說一,但是希伯來原文不是一個單一的一,而是一個連合,全然合一。
猶太人信奉的是:以色列啊,要聽,你的神是獨一的神。他那個神其實是複數的,不只是複數,是三位的。其實他應該直接的意思就是:聽啊,以色列,我們的諸神是獨一的神。但是猶太人看祂是一,我們當然知道更多,因為神是三位一體,合成一位。我們婚姻是兩位,成為一體。
每一個婚姻的目的,就是達成夫妻之間全然合一、和諧,可能從蜜月開始,但是要很長的一段路,你結婚之後有多短的時間就發現彼此意見不一樣。每次我給年輕人證婚,我常常跟他說:你們要知道你們是不相容的,你們很快就會發現,當妻子擠牙膏從中間,丈夫從下面,這個可能就是第一個測試,但是你不可能分開居住二十年,然後變成一樣,你們會不一樣,而婚姻是讓兩個不一樣的人要達到一個和諧,要讓兩家變成一個,甚至於買兩條牙膏,總是有各種不同的方法方式讓兩人合一,但是要花許多年,要一生。
所以耶穌在這裡講到神對於婚姻最初的心意,就是從伊甸園開始,當亞當醒過來說:哇。這個在《創世記》還有一個希伯來文的字在這裡,哇。然後他們在這個花園裡結婚了。
一個婚姻牽涉什麼呢?不光是性,這個中間是要有委身,在整個社會的見證下,然後要有這一個合一的行為,成為一體。這個委身是最重要,就是說,我一生都要跟你黏在一起,無論任何的環境,這是為什麼我們在婚禮說:“或者順境、或者逆境,或者富有、或者貧窮,或者健康、或者疾病,直到死亡將我們分開。”這是在英國結婚婚禮說這個,在這裡不知道是不是這樣說。
所以耶穌在這裡所講,這個婚禮不論在世界上哪裡舉行,神都在這個中間,祂是一個證人,將他們連結在一起。祂有一個應許,祂把他們連結在一起,所以祂只是簡單說: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祂沒有說,人不會分開,祂說的是他們不許、不可以分開。來分開一個婚姻是對神犯罪,如果神將人連合,你就在摧毀祂的工作,如果你離婚。
這是耶穌在公眾面前講的,就到這裡。但是在這個好像還不是完全的結論,所以當他們一旦進到屋子裡,門徒就問耶穌說:那你剛剛到底講的是什麼,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這到底是什麼意思?然後耶穌就再一次很清楚的講祂的立場,凡是任何人,他休妻另娶,就犯了姦淫,如果妻子離開丈夫,再跟另外的人結婚,妻子犯姦淫。祂再一次用這個姦淫的字,是講一個婚姻中的人的罪,再一次祂講,離婚這個行動,並沒有在神裡取消最初的婚姻,但是在這裡祂加入了一個,就是如果妻子離棄丈夫。在猶太的社會裡,丈夫有權利休妻子,妻子沒有權利離開丈夫,但是《馬可福音》很清楚是寫給外邦人,他們妻子也可以跟丈夫離婚,跟丈夫休妻一樣容易,所以在這裡他就記錄了耶穌的話,是在兩個情況之下。
到目前為止都很簡單直接,但是當我們看《馬太福音》,我們就發現有一個複雜點,發現一個例外,赫然發現一個絕對的規則變成一個相對的規則,原來不是每個狀況都適用。所以我們先看《馬太福音》第五章,這個前後文是耶穌拏摩西原來的律法給了它新的意義,這個順便一提,就是在登山寶訓裡。祂講到謀殺,祂說:為你好,我講到謀殺的時候,就是你都不可以叫人家是笨蛋,就是拉加,或者希望他死掉,把你的話、希望說出來,叫人家他不應該被叫的那個名字,所以你心裡犯謀殺。你知道父母需要聽這個教導,有的父母真是謀殺小孩,就說:你這個是沒出息,永遠不會有出息。這個可以殺掉小孩心裡面的精神,在耶穌的眼裡這個就是謀殺。你是一個白痴,我們可以用話語來殺人,跟行動一樣。然後耶穌就看到姦淫的律法,祂說:你不應該跟你不該去的人一起上床。可是犯姦淫有很多不同的方式,一個就是看見一個婦人心裡對她有慾望,另外就是離婚,然後跟另外的人結婚,這是為什麼這段經文會討論到離婚的題目。
我們看《馬太福音》第五章31到32節:“又有話說:'人若休妻,就當給她休書。'只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她作淫婦了;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這是一個犯姦淫合法的道路,但是祂這一句開始有一個例外,在這個時候不討論這個例外的這個意義,因為在《馬太福音》十九章會再出現,那個地方解釋起來比較更清楚。
但是如果你有一個句子,中間有包含一個例外,首先你讀的時候就是讀這個句子,把這個例外先拿掉,你就才知道沒有例外之前是什麼原則,所以我們讀32節不包含這一個例外,“只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就是叫她作淫婦了;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我發現我們爭論在這個上面,都不爭論在它的原來的句子,而是在例外上面爭論,可是最重要的是這一句的根本到底是在說什麼。這個原本是說:凡休妻的,就是叫她作淫婦了。這是怎麼回事呢?你知道在那個時候,一個年輕的妻子唯一的盼望就是再找一個丈夫,沒有社會福利這種設置,真的就被丟到街上去,可能因此被迫或者成為妓女,或者去跟另外一個男人住在一起。無論如何,她們都是犯姦淫,而為這個事情要負責的就是休她的那個男人,這句話說的其實是這個,所以在神的眼睛裡面,妻子以後犯的那些姦淫其實神看男人是有責任的,因為他休了這個妻子。
我希望你仍然還願意繼續聽下去,因為我們需要明白這個原句,如果你了解了原句,你才了解為什麼有例外。耶穌實際是說,那個人要跟妻子離婚,他就使她犯姦淫,丈夫要負責任。除非,這個妻子本來已經犯姦淫了,這個時候丈夫就不需要負責。祂在這裡不是講離婚的理由,祂的重點是這個丈夫如果離婚,她後來犯罪丈夫就要負責,除非這個妻子之前已經犯罪了,妻子已經犯罪,丈夫就不需要負這個責任。這個看起來非常合邏輯,是一個很直接的陳述,因此這個例外就很合理了。如果我跟妻子離婚,如果她已經是犯罪了,對她以後的犯姦淫,她以後再犯姦淫,我就不用負責了。所以在這裡所討論的並不是說什麼樣情況之下可以離婚,只是在說誰要為這個罪負責,這是為什麼我要留待《馬太福音》第十九章再討論,這個地方我們就直接進入這個例外。
我們看第十九章第1到12節,找到我們一起來讀:
耶穌說完了這些話,就離開加利利,來到猶太的境界約旦河外。有許多人跟著祂,祂就在那裡把他們的病人治好了。有法利賽人來試探耶穌說:“人無論什麼緣故都可以休妻嗎?”耶穌回答說:“那起初造人的,是造男造女,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法利賽人說:“這樣,摩西為什麼吩咐給妻子休書,就可以休她呢?”耶穌說:“摩西因為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但起初並不是這樣。我告訴你們: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犯姦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門徒對耶穌說:“人和妻子既是這樣,倒不如不娶。”耶穌說:“這話不是人都能領受的,惟獨賜給誰,誰才能領受。因為有生來是閹人,也有被人閹的,並有為天國的緣故自閹的。這話誰能領受,就可以領受。”
我想當我們讀的時候,可以知道這裡所記錄的是跟《馬可福音》記錄同樣的一件事,但是在“公眾討論”那部分有一兩個不一樣,然後“在私下的討論”的記錄,這裡跟前面也有很多的不一樣。在“公眾討論”的時候,它的那個差別其實沒有太大的差別,是法利賽人跟耶穌討論律法。耶穌再一次回到創造者一開始的心願,再提到摩西允許(休妻),但是耶穌很清楚的講出基本的原則,任何人休妻另娶都是犯姦淫,除非為了。
他們問的是無論什麼緣故都可以休妻嗎?耶穌很明顯在這裡講了一個例外,所有的基督徒神學家的爭論就以這個為中心,我很認真的經過這樣子的順序,希望你能夠得到你自己的結論。所以祂說:任何人休妻,若不是,除了。然後麻煩就來了,因為祂沒有用姦淫這個字,祂用了一個很不一樣的字。我們中間如果有人對於希臘文認識,講到姦淫的這個希臘文是Moicheia,在祂的句子裡祂是這麼用,但是當祂講到例外的時候,祂卻沒有用這個字。當祂講到例外的時候,祂用另外一個希臘的字,叫做Porneia,就是我們(英文)講的情色刊物的Pornography這個字,它是用在性的活動上,即使是商業的性活動,卻不是奸淫原來的字。這個是爭論的核心,Porneia到底是什麼意思?有兩個可能的解釋,你要從這個里面選擇,如同我要選擇,有一個廣義的意義狹義的意義。廣義的包括姦淫,跟其他的性行為活動;狹窄的意思不包括姦淫。這個就是爭論,所以它是一個廣義的字,包括姦淫,還是一個狹義的字,不包括姦淫。
這兩個其實剛我們說姦淫跟淫亂是不一樣的字,一方面祂講這是一個廣義的字,包括所有的性犯罪,就是我們現在所講的就是黃色的東西,包括姦淫、手淫、同性戀,各樣子的,但是都是性的犯罪,所以這樣子一個離婚的基礎是很寬的。這個狹窄的意思就是沒有結婚的人所犯的性的犯罪,聖經裡面把它叫做淫亂,就是婚前的性犯罪,當那個人還獨身的時候,因此在婚禮或結婚以後發現對方已經不是處子之身,獨身的時候就已經有性的行為。這個是在《申命記》二十二章裡有提到,如果一個女子在婚禮的時候發現不是處女,她就要處死刑,但是到耶穌的時代,這個死刑就已經變成離婚,婚姻破碎了。
這個其實耶穌自己肉身的父母也可能發生這樣的事,他們已經委身了,已經訂婚要結婚,但是還沒有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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